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继今年7月出台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后,广东省再次出台相关文件。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7月出台的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7月2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宣布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学考”。办法规定,“新学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改革后的“新学考”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普通高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简称春季高考)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简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除传统的语数外等9科外,还包括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下称“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此类科目考什么、怎么考?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高中学考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对象、命题要求、考试内容和方式、成绩呈现等方面的要求。
先试点,至2020年全面实施
意见要求,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根据《指导意见》,各地从2018或2019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组织考试试点,最迟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正式实施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考点建设的验收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意见要求,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命题要注重考查学生体育、艺术和技术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考试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规定的必修模块的内容和选择性必修模块的任意1-2个模块内容。
原则上,体育与健康在普通高中3年每学年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高三年级还须进行技能测试;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不早于第3学期不迟于第5学期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不早于第2学期不迟于第4学期考试。
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考试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专项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任课教师根据平时在教学中观察学生的有关表现结合考试评价进行,每学期告知学生一次。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官根据学生的笔试(或机试)及实地操作情况,进行评分。所有科目最终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具体科目的考核方式因学科特性有所区别。
其中,体育与健康科目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是“过程性评价”,运动技能测试是“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运动技能测试需在田径、游泳、体操(健美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跳绳等6大类运动项目中选择2项,考试项目必须是运动项目的核心技能。
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采用“过程性评价+必修课程测试+专项艺术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必修课程测试主要用于艺术鉴赏或基础理论等知识类的测试;专项艺术技能测试则是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1-2项艺术技能进行实践考核。
音乐科目为歌唱(含合唱)、演奏(含合奏)、舞蹈表演(含群舞)、戏剧表演(含集体表演)、音乐基础理论和视唱练耳中的1-2项技能。美术科目为绘画、中国书画、雕塑、设计、工艺和现代媒体艺术中的1-2项技能。以学生实际能力测试为主,着重考查学生实践活动中的艺术表现(表演)和创意实践方面的能力和特长。
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操作能力评定两部分,可以采用纸笔测试、上机测试、过程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条件成熟的地市采用上机测试的形式。注重考核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等核心素养实践能力。
通用技术科目包括笔试(或机试)和实操测试两种考试形式。过程性评价主要考核学生上课出勤、团队合作、设计与制作等方面情况。终结性测试应注重考查学生的技术意识、工程思维、图样表达、物化能力等学科核心素养与实践能力,以及创新创造、团队合作等精神。学生自主完成的1-2件有代表性的技术作品,也可作为实操测试成绩认定的主要依据。
本次《指导意见》细化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考试科目的考核方式。除了在科目上呈现素质化特点,在学业水平考试的技能考核和素养要求上,素质化趋势也明显加强。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本文内容由校园在线综合整理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羊城晚报)